一、按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修订)>的通知》(同开管规[2025]11号)规定,太重集团(大同)起重机有限公司、山西新荣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普恒制药有限公司、优沃特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山西澜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古建筑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大同航源众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翎祥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市昊岳轩科技有限公司、大同优正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新发隆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市中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润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家2025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30万元,已完成确认。
二、按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修订)>的通知》(同开管规[2025]11号)规定,山西卓馨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泓啸科技有限公司2家2025年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30万元,已完成确认。
三、按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修订)>的通知》(同开管规[2025]11号)规定,山西双雁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广盛原中医药有限公司、山西阳和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大同科工安全仪器有限公司、大同天晟电气有限公司、山西雁游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找向导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阳光中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西奥普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吉诺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公元三九八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2家2025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10万元,已完成确认。
四、按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修订)>的通知》(同开管规[2025]11号)规定,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与健康山西省实验室30万元,大同市巴什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智能传动技术大同市重点实验室10万元,山西威奇达光明制药有限公司大同市高端注射剂技术创新中心10万元,山西云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0万元,已完成确认。
五、按照《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同经开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修订)>的通知》(同开管规[2025]11号)规定,大同市巴什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0万元,已完成确认。
现将以上确认情况予以公示,凡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同经开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发展与行政审批部反映。联系电话:13935296850 18903520923,邮箱:dtkfqk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