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并提交培育项目申报资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审核、考察,研究决定2025年度我市拟支持39个家庭农场承担培育项目,现将拟支持家庭农场培育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359—266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