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的通知

临汾市残疾人联合会  

 

临残联函〔2024〕13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省残联《关于下达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任务指标的 通知》(晋残联函〔2024〕18号)要求,为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 自我发展和创收能力,确保帮扶困难残疾人家庭产业发展资金使 用规范、高效,现将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及资金分配

2024年助残帮扶项目任务与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各县市区上报

的需求和上年度助残帮扶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配 (分配表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山西省“十四五”助残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晋残联〔2022〕21号)要求,精准筛选帮扶对象、合理确定帮 扶项目、规范使用帮扶资金、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帮扶残疾 人家庭稳定增收。

2、各县(市、区)残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办法, 确保项目的实施既符合残疾人的需求又适宜当地的经济发展,强

 

 

—1—


 

 

 

化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实现帮扶效果最大化。各县(市、区) 要积极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市残联将随机对 帮扶进展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各县(市、区)残联应于每月20号上报当月项目进展情 (加盖公章扫描件);6月10日前报送《2023年山西省助残 帮扶项目受助对象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11月15日 前报送《2024年山西省助残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加盖公 )及电子版;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总 )和年度绩效评价至市残联组宣科。

联系人:高福平      联系电话:0357—7188380     lf2030433@163.com

 

 

附件:1.临汾市2024年度助残帮扶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2.山西省“十四五”助残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临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临汾市2024年助残帮扶项目 任务资金分配表

 

 

任务数(人)

补助资金(万元)

曲沃县

25

15

翼城县

40

24

襄汾县

40

 

24

洪洞县

60

36

古县

 

30

 

18

安泽县

50

30

浮山县

 

50

30

吉县

 

60

 

36

乡宁县

40

24

大宁县

60

36

隰县

60

36

永和县

60

36

蒲县

60

36

汾西县

60

36

侯马市

15

9

霍州市

40

24

 

750

450

 


 

 

 

 

附件2

山西省“十四五”助残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 展规划》,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不断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和创收能力,确保帮扶困难残 疾人家庭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制定本方案。

 、帮扶对象

(一)山西省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含)且不超于70周 (含),有较强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监护人 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过相关技能培训的低保 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及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的残 疾人家庭。

二、补助标准及用途

助残帮扶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为6000元/年 ·户。主要用于帮 助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加工业及 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发展产业技术


 

 

培训、跟踪帮扶指导等(其中培训、指导补助不能超过总资金的 20%),以此来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从事相对稳定的产业项目, 拓展残疾人就业增收空间,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家庭稳定增收的 目的。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自筹资金,加大帮扶力度, 增加受助对象范围,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实现稳定增收。

三、项目申请、审批流程

(  )申  残疾人本人或家庭成员持残疾人户口薄、身 份证、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年山西省助残帮 扶项目申请表》(附件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若为优先对象要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能在网上直接查询或县以上残联有备案的除外)

(二)村委初审。村委会对申请帮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 成员,按照“贫中选贫、困中选困”的原则,形成初选名单后, 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同),公示无异议 后,将申请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签署意见的《20××年山西省助残 帮扶项目申请表》报乡(镇)残联。

(三)乡(镇)残联审核。乡(镇)残联对村委会上报的初 选对象逐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精准无误后,并在其所居住的行 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 残联进行复审。

(四)县级残联复审。(市、区)残联要按照帮扶对象条 件要求,对乡(镇)残联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复审后,确认


 

 

 

无异议,在《20××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确定为正式帮扶对象。对复审不通过的对象户要说明原因。

(五)市残联跟踪督导。市残联要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建立 回访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规范运行。

五、签订有关协议

确定为正式帮扶对象后,乡(镇)、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发展 实际和帮扶对象的意愿,帮助残疾人家庭至少选择1个既符合残 疾人家庭发展条件,又有稳定收入的项目作为支持性项目,协商 签订帮扶协议(附件4),并给予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帮 扶。同时,要引导受助对象家庭成员发扬不等不靠、积极劳动和 自强自立的精神。

六、资金管理

(一)农村困难残疾人助残帮扶资金是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 增收的启动资金。各市、县(市、区)残联、财政部门要加强对 帮扶资金的管理和监控,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营私 舞弊、弄虚作假、违规使用、冒领、截留、挪用、骗取补助资金 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县级残联要根据乡、村发展条件和帮扶对象意愿,按 照有关采购规定,为受助残疾人家庭购置帮扶项目必要的物资、 产品、幼畜、机械等;也可根据残疾人家庭个性化需求,由受助 家庭先行垫付资金发展产业,经县级残联验收合格后给予报销


 

 

(可采取分批次报销,但总额不得超过6000/户)等手段,促 进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跟踪 服务,确保产业发展顺利。严禁未经查核验收,把资金直接发放 给残疾人或把补助资金直接投放到企业。

七、项目档案资料

市、县、乡三级残联要留存项目实施档案资料,以备核查。

市残联。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办法)、项目进展情况季报、 督导检查及抽查回访材料、《20××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受助 对象汇总表》(附件2)、《20××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落实 情况统计表》(附件3)、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自评或聘请第三方 抽评)及市、县级残联年度工作总结资料等。

县级残联。县级项目实施办法、助残帮扶项目申请表、受助 家庭相关资料复印件,资金使用凭证、帮扶项目受助对象汇总表 及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督导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乡村公示材 (照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自评或聘请第三方评估)、年 度总结报告等资料。若为采取资金报销的方式帮扶,必须留存验 收凭证。报销发票必须是正式发票,不能用收据代替发票,如确 需个人间的交易(如农民间的牲畜交易),必须出具村委会证明材料。

()、村委。 助残帮扶项目申请表、村委会记录、申请 帮扶对象相关资料复印件、助残帮扶项目受助对象汇总表、助残 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及助残扶贫项目帮扶协议书及检查验


 

 

 

收、乡村公示材料(照片)、年度总结报告等资料。

八、有关要求

 

(一)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市县两级残联要结合当地发展情 况、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帮扶对 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在精准 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二)做好回访工作。各级残联要对帮扶家庭帮扶产业发展 情况进行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及时研究和解决帮扶中出现的新 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 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 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项目帮扶对象条件、申报审批流程、资金 使用要求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贫困残疾人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参 与的积极性,确保帮扶项目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实施规范化、项 目效益最大化。同时,要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对在帮扶过程中涌 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上报。

(四)帮扶周期。帮扶对象三年内(含第三年)不可重复享 受扶持项目。三年后若帮扶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并成为帮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或带动了当地残疾人就业,可以再次 申请享受该项目,扩大产业规模。

(五)对于招标采购、聘请第三方评价等需要增加额外资金


 

 

的,由各市县残联、财政部门协商纳入本级预算项目专项资金 要全部用于发展残疾人家庭产业。

(六)报送资料要求。各市残联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向省残联 报送相关资料: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报项目进展情(加盖公章 扫描件);每年6月15日前报送《20××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 目受助对象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每年11月20日前 报送《20××年山西省助残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加盖公 )及电子版;每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执行情 (总结)和年度绩效评价。

联系人:田鸿浩

联系电话0351—4061969

    sxcljjb@sina.com

 

 

附件:1.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申请表

2.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受助对象汇总表 3.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 4.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协议书(式样)


 

 

 

附件1

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申请表

 

家庭 残疾人

姓名

性别

残疾人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与残疾人     

文化程度

是否参加过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有何技能

□父母口配偶口子女

□本人□其他监护人

□初中以下(含初中) 口高中以上(含高中)

    


家庭住址

是否为低保  (低收入)家庭

是否属于 优先对象


□低保家庭

□低收入家庭

   

申请帮扶项目概述:

 

申请人签字:       

 

村委 意见

 

 

 

(   )      

 

(镇) 残联意见

 

 

 

(   )      

 

 

县级残 联意见

 

 

 

 

(   )       

 


 

 

附件2

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受助对象汇总表

 

 /县/乡(镇)残联(盖章)                              填表时间: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是否 优先 对象

有何 技能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帮扶项目

残疾人   

 

残疾证号

与申请 人关系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3

 

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

 

/县/乡(镇)残联(盖章)                                                 时间:           

 

 

分类

 

任务数

实际  帮扶数

 

帮扶方式

低保 户数

 

其他

 

简述帮扶项目情况

是否签订 帮扶协议

帮扶对象 满意度(%

市计









市本级









.  









. . 县













































 


 

 

附件4

202×年山西省助残帮扶项目协议书(式样)

 

 

 

甲方:         (镇)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村委会

丙方:         (帮扶对象)

根据《山西省“十四五”助残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 研究确定丙方为项目实施方。甲、乙、丙三方本着高度负责、重 在发展、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确定帮扶对象公平、公正、公开;确定的项 目内容既符合当地实际,又能真正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 增产。

(二)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 划和优势产业,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 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作为帮扶产 业,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提高残疾人获得 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对丙方进行定期回访指导,督促丙方发扬勤劳持家的 作风,不等不靠实现自我发展。

(四)按相关要求履行好相应的职责,按要求收集整理留存 资料。


 

 

 

(五)加强对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对丙方没有自我发展 的目标追求,对帮扶项目有破坏行为或人为中止项目执行的,要 及时向县级残联报告,协同相关部门及时收回帮扶资金。

 、乙方权利、义务

(一)认真履行初审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定帮扶对象。

(二)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 划和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 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的项目作为帮扶产 业,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 自身努力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加强对丙方的管理, 督促丙方加强学习、自我加压,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实现扶 持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对丙方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发展产业承诺的行为,在 督促丙方整改的同时,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做好善后 处理工作。

(五)对丙方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要优先给予帮扶解决。主动邀请相关专家对丙方进行培训,积极 推荐符合条件的丙方家庭成员进入村内企业就业、加入农村专业 合作社。

甲、乙双方跟踪帮扶丙方期限为3年,3年内(含第三年)


 

 

丙方不可重复享受该帮扶项目。

三、丙方权利、义务

(一)自愿申请帮扶项目,并有一定的自我发展潜力,保证 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自觉接受甲、乙方的调查、比对,有 强烈的责任心和自我发展的紧迫感。

(二)根据自身条件、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实事 求是申请帮扶项目,并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帮扶方式,以科学 发展的手段,使帮扶项目成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助推器。

(三)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我发 展能力水平,自觉接受甲、乙双方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 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向乙方报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县级残联 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